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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为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意识和氛围,值此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之际,12月4日上午9时,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来自全校19个教学单位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近400名师生代表一同观看了教育部在北京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举办的“宪法晨读”活动直播,同步跟读宪法部分条款,面向宪法和国旗庄严宣誓,齐声合唱歌曲《我和我的祖国》。宪法宣誓仪式由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李岚同志领誓,党委宣传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刘英同志主持活动。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全体师生代表跟读部分宪法条款

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李岚同志领誓

全体师生面向国旗、宪法庄严宣誓

党委宣传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刘英同志主持活动并领唱《我和我的祖国》

现场师生手持小国旗,同唱《我和我的祖国》

宪法晨读环节,由教育部领导领读部分宪法条款,全体师生跟读,声音整齐洪亮。同学们在诵读中增强了法律法治意识,弘扬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宪法教育深入校园、深入人心。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在李岚教授的领誓下,全体师生举起右手握拳,一起面向宪法和国旗庄严宣誓。

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更加深刻地感受到宪法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威,认识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重要意义,将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做新时代的守法人、护法人。

通过这次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全校师生共同营造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造了法治环境。未来,我校还将持续开展系列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依法育人活动深入展开。

据了解,我校依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还开展了2019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包括我校法学院与深圳龙岗区人民法院合作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与麻涌普法志愿服务队合作举行宪法宣传游园活动,在全校师生中广泛开展宪法知识竞赛、“校园摆摊”宣传宪法知识等活动。全校师生积极参与系列活动,覆盖2.2万余人次,有效地弘扬了宪法精神、营造了浓郁的宪法学习宣传校园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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